《太原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。作为山西省太原市史上“较严”的地方性法规,对建筑垃圾排放、运输、消纳、综合利用等各个环节有哪些硬性规定?**有关部门接下来将采取哪些措施确保执法严谨高效?对于违反规定者,又将怎样处罚或追责?带着这些问题,记者采访了太原市市容环卫局副局长时中瑛。 建筑垃圾产生量逐年递增 近年来,随着太原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、城中村拆迁改造等建设项目的实施,建筑垃圾的产生量呈逐年递增的态势,给全市环境质量改善带来较大的困扰。 太原市有关部门提供的数据显示,2015年、2016年、2017年太原市建筑垃圾产生量分别是2100万吨、2600万吨、4100万吨,三年时间产生量几乎翻了一倍。 进入今年4月份后,随着天气转暖,太原市区范围内各项建设工程陆续开工。目前,“八河治理”工程正在紧张冲刺,城中村拆迁改造工程如火如荼,二青会场馆建设进入高潮,地铁1号线、3号线工程也将启动,园林绿化工程遍地开花,建筑垃圾还将持续增加。如何有效解决这些建筑垃圾产生、运输、消纳、综合利用等各个环节存在的环境问题,是摆在太原市委、市**面前的新课题。 乱倒建筑垃圾可罚10万元以下 2016年,太原市**出台了《关于实施渣土管理综合整治办法的通知》,对渣土管理提出了十三项综合整治措施。但该《通知》作为**规范性文件,由于约束力有限,不能适应建筑垃圾管理的客观需要。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,《条例》共七章三十八条,对建筑垃圾的产生、运输、消纳、综合利用、法律责任以及实施时间等都有了明确规定。 “垃圾是放错位置的资源。就建筑垃圾而言,综合利用是实现减量化、资源化、无害化的较佳途径。”时中瑛坦言。 《条例》*26条规定,鼓励采用新技术、新工艺、新材料、新设备对建筑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。*27条提出,市、区人民**应当将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列入科技发展规划和**产业发展规划,**安排建设用地,并在产业、财政等方面给予扶持。 同时,对建筑垃圾乱倾乱倒、沿途抛撒等问题,也有明确的规定和相应的处罚内容。《条例》规定,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乱堆、乱放、乱倒、抛撒建筑垃圾等行为有权进行制止、投诉和举报。相关部门将根据其违法事实,较高处以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 “从约束能力有限的红头文件到地方性法律法规,《条例》的颁布施行,是太原市建筑垃圾实现法制化、规范化管理的新的里程碑,对解决当前建筑垃圾产生、运输、消纳、综合利用等有关问题,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。作为管理部门,对我们的工作有较大的帮助,让我们在管理的过程中有法可依。”时中瑛如是说。 建立建筑垃圾管理信息共享平台 为了减少建筑垃圾运输中造成的扬尘污染,从4月起,太原市环卫部门联合交警支队建立了建筑垃圾管理信息共享平台,*实施联动查处、抄牌制度等,不间断展开建筑垃圾专项整治行动。 据介绍,对路上运行的渣土车辆,以执勤交警查处为主,对源头治理的出土工地,以市容环卫执法为主;每周不少于3次夜间联合查处,集中打击中环路、东峰路等重点路段的渣土运输违规行为。 查处过程中,环卫执法人员一旦发现出土工地使用黑渣土车辆(无牌无证无资质),则采取强制措施停工,并及时通报公安交警部门查扣黑渣土车辆。同时,由市市容环卫执法大队牵头,负责整理出土工地、渣土车辆运行及市、区环卫执法查处情况,每周汇总后及时向市交警支队秩序处、市渣土管理处通报;各有关部门针对查处的违规行为,分别予以处罚。 截至目前,全市已查扣违规渣土车辆9台;责令整改出土工地20余家,强制停工工地4家;转接2319、12345等举报案件40余件,全部予以查处。 太原建筑垃圾处理项目 城中村、棚户区的大量拆除改造使得太原市建筑垃圾的产量逐年递增,建筑垃圾填埋的处理方式已不可持续,只有当做可以利用的宝贵资源才能找到合理出路。山西客户正是把建筑垃圾看做可以再生利用的资源,决定开展此项目,为此,郑州华洁规划了时产200吨建筑垃圾处理生产线。 建筑垃圾处理 建筑垃圾处理 现场生产线以建筑垃圾、成方的砖渣、混凝土块作为原料,先以带有钢筋剪切装置的无扬尘、油电两用履带移动破碎站从给料、粉碎、筛分、落料等各个环节出发对原材料进行破碎,之后通过轮胎式筛分车筛分出合格的生产骨料,并且整个过程利用BME抑尘系统对物料生产过程中的粉尘污染进行源头控制,完全符合环保要求。 经济效益评测&客户评价: 作为移动破碎站,华洁这套设备组装简单快速,在一些城中村等大型拆除现场,可以就地消化建筑垃圾,减少了建筑垃圾四处搬家填埋的难题,生产成本大大减少。每天可以消纳2500吨建筑垃圾,再生骨料可以变为环保砌块砖或是道路水稳层、垫层材料等,还可根据需要变成墙体材料、再生预拌混凝土等多种新型建材产品。这条生产线按时投产运营,生产运行稳定,生产噪音低,无粉尘。